问题 | 个人所得税超过6万的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如果没有附加,扣除五险一金后年收入60000多需要交税。现在个税免_额为5000元每月,一年为60000元,比如1月实得工资4900元,2月工资5500元。那么1月不用交税,2月应缴个税为(4900+5500-10000)*3%=12元。先预缴,次年三月进行个税汇算,多退少补。 对于职工来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全年收入减除免税额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总的来说,如果职工月工资不超过5千,就不需要交税,如果超过就需要交税,另外每年会进行个税汇算,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汇算知道自己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 具体的缴税标准: 一、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二、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三、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四、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五、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六、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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