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被告的律师费谁承担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产生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致使被侵权人的权益受损,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将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 2、应首先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承担主体,没有约定的,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律师费,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 3、婚姻家庭案件可以依据双方状况,从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 4、体现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农民工追薪讨薪、雇员受损、劳动争议以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