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限制具体有哪几种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著作权限制有以下三种情况: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一、私人影院播放热门电影是侵权行为吗 私人影院播放热门电影是侵权行为。非经许可向公众播放热门电影是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著作权包括放映权,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许可他人个人专有使用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因此,从著作权人的角度,著作权许可使用分为专有使用和非专有使用;从被许可人获得的权利的角度,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仅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不再向第三人发放同样的许可,著作权人自己也不能以已许可的同样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非专有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后,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 三、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限制有什么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也需要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并且在使用演绎作品时,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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