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奖励对象是指举报本市范围内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涉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符合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国家保护动物为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报告拯救、保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起1000元奖励,对报告拯救、保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起500元奖励,对报告拯救、保护省重点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起200元奖励。 政府不鼓励非专业人员从事野生动物救护,这是因为如果鼓励了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流于形式,使得更多保护动物被作为“道具”使用,甚至牟利工具。而且有些动物具有攻击性,会对非专业人员带来意外伤害,非专业的操作也会伤害到动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