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中断之后是可以补缴的,但用人单位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补交社保之后,职工依法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若是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对其处以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