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公植物人一年多可以离婚。 如果丈夫变成植物人,无法再表达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难以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然可以离婚。 在离婚官司中,夫妻一方若为“植物人”,离婚程序就更为复杂。首先,法院要宣告“植物人”的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指定监护人出庭。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主要会以“双方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作为主要依据判案。最后,法官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 法院准许离婚不代表支持原告“扔包袱”,停止继续扶养被告。在结案同时,法院通常会以“原告需向处于‘植物人’状态的被告继续支付扶养费”作为离婚前提。 以夫妻忠诚义务来否决离婚是不合乎法律精神的。当一方处于“植物人”状态,已然无法与配偶继续正常生活,配偶决定结束婚姻,也属人之常情。婚姻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