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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包合同有哪些基本性质
释义
    承包合同的性质是:
    1、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2、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4、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5、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一、工程项目保险的性质
    工程项目保险具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双重性质。工程项目保险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者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数额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项目保险有利于转移风险,提高整个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当出现意外损失时,使业主和承包商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二、工程分包与转包有什么区别
    1.承包合同的主体不同。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关系中,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而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则退出承包合同,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转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禁止。
    三、劳务总包是干什么的
    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由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劳务承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承包属于民事合同中的承包合同的一种。劳务承包一般是指具有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的.其具有承担相应的业务的资格,像建筑行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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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0: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