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按相同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缴存基数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的要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