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才能建档立卡 拿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的。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条件 ①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户所在地当年低保标准的纳入保障范围。 ②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但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比所在地区年低保标准低的成员。 ③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④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由自己懒惰造成贫困的以及逃避法律造成贫困的不属于低保保障的范围。 三、哪些人不能申请建档立卡? (1)在本村居住的非常住户; (2)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民家庭; (3)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民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村干部的农民家庭; (5)家庭中有小汽车、有城镇房产、有购买农机补助资金大于7000元大型农机、有大型运输车辆的农民家庭; (6)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并经营商铺、有企业股东并盈利的农民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