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工程有五种模式: 1.施工总承包模式:政府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一家承包商; 2.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政府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一家集设计和施工于一体的承包商; 3.委托代建模式:政府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一家承包商或开发商; 4.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 5.建设管理模式:政府雇佣建设管理团队或顾问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