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不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