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不能用该公积金实行贷款业务。其提取公积金的方法为职工先向单位核实余额,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后,将该证明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如果提交的材料通过的,既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