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和合作医疗可以一起报吗 |
释义 | 低保户和合作医疗可以同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政策。 低保是指由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目的是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低保户可以申请参加当地的合作医疗,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政策。 低保户和合作医疗可以一起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流程如下: 1、低保户在医疗机构就诊并缴纳医疗费用后,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医疗救助。民政部门会根据低保户家庭收入、人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额; 2、低保户在获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后,还需要将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信息提供给当地的合作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低保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3、合作医疗机构在核对并确认低保户的医疗费用报销信息无误后,会将相应的报销金额退还给低保户或者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低保和合作医疗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同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也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进行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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