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均需要在报纸上登报挂失,刊登遗失声明。先向工商部门报告挂失,同时到市级以上的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拿着这份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当初办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表,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申请补发个体户营业执照具体手续如下: 1、提交文件,去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发; 2、按照工商局手续办理缴纳费用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费用是每个地方都有些差别,直接缴纳即可。 营业执照补办需要材料: 1、《内资企业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5、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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