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在于是否违背被害人意愿,而不仅仅是许诺的好处。女方在案发时反悔,男方强迫进行性行为仍构成强奸罪。只有双方都是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分析 许诺好处也需要考虑案发时是否违背对方意愿。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所以,如果开始时答应对方许诺的好处,但是案发时,女方反悔,男方强迫进行,则依然构成强奸罪,若双方都是自愿,则不构成。 拓展延伸 道德承诺与性侵犯罪的联系 道德承诺与性侵犯罪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道德承诺是指个体在道德准则下对行为作出的承诺,而性侵犯罪则是一种侵犯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严重违法行为。在许多情况下,性侵犯罪的发生与道德承诺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道德承诺的缺失可能导致个体对他人的尊重和权利缺乏意识。当个体没有内在的道德约束力量时,他们更容易违背他人的意愿和意图,包括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这种缺乏道德承诺的行为可能是性侵犯罪发生的根源之一。 其次,道德承诺的缺失可能导致个体对性行为的错误理解。如果个体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他们可能无法正确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意愿和边界。这可能导致错误的性行为,包括强迫性行为,从而构成性侵犯罪。 此外,道德承诺的缺失也可能导致个体对性权益的漠视。当个体没有内在的道德规范时,他们可能忽视他人的性权益,包括同意性行为的重要性和他人的拒绝权。这种漠视可能导致性侵犯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道德承诺与性侵犯罪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缺乏道德承诺可能导致个体对他人的尊重和权益缺乏意识,错误理解性行为,以及对性权益的漠视。因此,加强道德教育和引导个体正确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性权益,对于预防和打击性侵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在性侵犯罪和道德承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性侵犯罪是一种侵犯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严重违法行为,而道德承诺则涉及个体对道德准则下的行为作出的承诺。缺乏道德承诺可能导致个体对他人的尊重和权益缺乏意识,错误理解性行为,以及对性权益的漠视。因此,加强道德教育和引导个体正确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性权益,对于预防和打击性侵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