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采购管理流程包括:     1、询价。询价就是从可能的卖方那里获得谁有资格完成工作的信息,该过程的专业术语叫供方资格确认。获取信息的渠道有:招标公告、行业刊物、互联网等媒体、供应商目录、约定专家拟定可能的供应商名单等。通过询价获得供应商的投标建议书;     2、供方选择。这个阶段根据既定的评价标准选择一个承包商。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合同谈判:双方澄清见解,达成协议。这种方式也叫“议标”;     (2)加权方法:把定性数据量化,将人的偏见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这种方式也叫“综合评标法”;     (3)筛选方法:为一个或多个评价标准确定最低限度履行要求。如最低价格法;     (4)独立估算:采购组织自己编制“标底”,作为与卖方的建议比较的参考点。     一般情况下,要求参与竞争的承包商不得低于三个。选定供方后,经谈判,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3、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确保买卖双方履行合同要求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集成和协调。     (1)授权承包商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工作;     (2)监控承包商成本、进度计划和技术绩效;     (3)检查和核实分包商产品的质量;     (4)变更控制,以保证变更能得到适当的批准,并保证所有应该知情的人员获知变更;     (5)根据合同条款,建立卖方执行进度和费用支付的联系;     (6)采购审计;     (7)正式验收和合同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