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到期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算自动解约、自然失效。合同的失效是合同约定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合同本身有效部分的继续执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失效时间一般为房屋登记过户完毕之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