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方不在场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1、一方不在场,有两种方法办理离婚手续,分别是: (1)如果协议离婚不到场的,则无法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 (2)如果诉讼离婚不到场的,则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