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宗教事务条例规范的宗教事务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政策的要求: 1、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综上所述,宗教事务条例规范的宗教事务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