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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解除什么是管制刑
释义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考验期满的,如何办理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还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二、主刑期间剥夺政治权利吗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三、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以下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恢复政治权利后,应当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然而,剥夺政治权利的一些负面后果并没有因恢复政治权利而被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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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3: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