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集合资金信托是什么
释义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
    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规定期限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一、信托行为的书面形式有哪些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设立信托,一般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或者是由委托人以遗嘱的方式设立遗嘱信托。
    就合同而言,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就设立遗嘱而言,设立遗嘱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信托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是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过程,具有连续性,信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复杂。为了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信托活动规范化,防止由于口头约定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产生,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同时,对书面形式作了具体规定,即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等。
    信托合同是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就信托事务签订合同,形成信托关系。遗嘱信托是由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信托,是委托人的一种单方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是指随着信托品种的增加,还会出现一些新的设立信托的书面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是信托关系产生的依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6 1: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