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劳动局节假日上班吗
 1、劳动局节假日不上班。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都是比照一般国家机关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双休日、节假日都休息的。所以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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