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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后股权能够取得担保人是担保人吗
释义
    担保人对转让后的股权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担保责任的。但如果该股权转让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对转让后的股权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贷款人无力还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二、债务人欺诈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若可以证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其进行欺诈,胁迫等情况的,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人应事先收集好电话录音,短信录像,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可以充分证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其存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知情不报等欺诈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除相应的担保责任。并且若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了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可以对债务人提起追偿。
    三、借条证明人有什么作用
    借据证明人只证明贷款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不完全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执行;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四)担保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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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0: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