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期限为每月6万元,实际到手金额为4.2万元是否属于非法高利贷 |
释义 | 法律分析:放高利贷,如果情节严重,将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分个人和单位两种:个人标准是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单位则分别是10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150人以上。判断是否非法的标准是实际年利率是否超过3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高利贷问题,贷款7万元三年要还1.2万元 高利贷需要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高额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网上贷款高利贷,四万元,七天八千利息 网上贷款不都属于高利贷,网上贷款的利率如果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我上个月借了一笔私人贷款,实际上借了4万元到31000元,利息很高,每月还8040元,还6个月。这笔贷款是高利贷吗? 高利贷是指民间借款人所借贷利率一般由其和贷款人双方协商进行确定的,双方协商的借贷利率一般不可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诉利率规定标准的,则应该界定为是高利借贷的行为。关于贷款利息的利率一般分为保护区、自然区和无效区三个区;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如果未超过24%的,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须还;2、如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的,但没有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反对,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要不回;3、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支持,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小贷公司贷款11万元,实际到手8万元,还要按11万元还款和还利息,砍头息合法吗? “砍头息”是指贷款人在给借款者提供贷款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金钱。“砍头息”是不合法的,借款的利息不能预先在借款的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上个月,我借了一笔民间贷款,实际到了3.1万元,利息很高。我每个月还8040元,还6个月。这笔贷款是高利贷吗?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不一定是高利贷。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即借款合同订立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款就为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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