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应当可读、可保存、可识别、真实,电子签名应当进行认证,确保有效。双方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平台。 法律客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