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一、诽谤罪如何赔偿有什么原则和因素 诽谤罪赔偿如下: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赔偿损失,即精神损害赔偿等。 赔偿金额的原则和因素是: 1、补充适用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采用非金钱赔偿方式。如果非金钱赔偿方式不能充分保护和制裁受害人,则应补充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并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安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防止侵权人因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精神损失; 3、过失相抵原则。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结果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4、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又称自由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以精神损害评估为一定数额。 二、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赔偿吗,主张赔偿是合理的吗? 交通事故中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交通事故必然牵涉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