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需要纳税。 一般个体工商户实行定额税,即每月按固定金额交税,不与收入挂钩。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查账征收的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附加税费有: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