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南京婚假法定15天2023年新规定。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向村(居)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2、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信息;     3、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与优待措施;     4、组织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制定。     综上所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民政府与区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驻地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共同组织有关医学专家建立病残儿鉴定专家库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负责病残儿的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十七条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