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指 二婚 。现阶段,对于户口本婚姻状态,在基本都是现在“未婚、已婚、 离婚 、丧偶”四种情况下,公民无论初次 结婚 还是 再婚 ,更新资料以后会直接显示为“已婚”。部门地区对于结婚,分为“初婚,再婚,三婚”等情况显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