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纳税满183天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程序怎么走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