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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餐饮注册商标多少类别?
释义
    法律分析:
    餐饮产品商标类:第二十九类,肉类及蔬菜制品。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第三十类 面类及谷类制品。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餐饮服务商标类,第四十三类,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本条第二款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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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10: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