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遇到导游强买强卖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游被强制消费维权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 1、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包括如下: (1)旅游合同; (2)旅游行程表; (3)旅游发票; (4)与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 2、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具体而言,只要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有力证据,可以包括如下的证据: (1)车船票据; (2)门票; (3)购物发货票; (4)接待单位的证明; 3、游客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比如录的音频、视频以及照片等。 综上所述,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导游强买强卖的,旅游可能向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