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帮助身边的人脱离传销的方式: 1、不要张扬,因为“家丑不外扬”同时传销受害者因为“张扬”而断绝了“人脉”也就是“财脉”,会产生痛恨; 2、不要提“传销”而字,使用“行业”二字代替,因为传销人员最痛恨别人提传销二字,会导致关系破裂; 3、如果亲朋好友对传销保持着“摇摆”的心理,建议可以根据所从事的传销种类在网上或者媒体的报道等资料给朋友看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 4、对于深陷北派传销被控制自由的以及对传销深信不疑的传销受害者,切记不要试图去劝说,这样只会导致关系破裂,受害者会反感、排斥、抵触的; 5、对需要请专业人员上门解救劝说的传销受害者,一定要对专业人员的身份保密也不要泄露要去劝说他的动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