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审判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庭调查的主旨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法庭调查的顺序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并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的顺序依次为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并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鉴定意见以及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分析 一、法庭调查是怎么进行 1、法庭调查程序为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法庭调查的顺序是什么 1、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其顺序是: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针对原告、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拓展延伸 法庭审判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法庭审判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起诉、立案、开庭审理、证据调查、辩论、判决和上诉。首先,当起诉人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接下来,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将出庭陈述事实、申辩理由。在开庭期间,法院会进行证据调查,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最终,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将案件提交给上级法院进行复审。以上是法庭审判的基本程序步骤。 结语 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过程。按照法庭调查的顺序,首先是当事人陈述,然后是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是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然后是宣读鉴定结论,最后是宣读勘验笔录。法庭审判的程序还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理、证据调查、辩论、判决和上诉等步骤。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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