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公正的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效的。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在立了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都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那么遗嘱具体的生效要件与无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呢? 一、遗嘱的生效要件如下: 1.主体适格。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应当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效遗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没有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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