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等级划分标准 |
释义 | 一、土地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1、土地等级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的属性,进行调查、测算; (2)按城乡土地特点的不同,土地分等定级可分为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以下: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拆迁等原因,停止使用原规划的国有土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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