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应由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到交易主管部门领取重新补发的他项权利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房屋他项权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房管部门进行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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