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资格的构成: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衍生问题: 变更法人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