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一般自合同签订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书面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或者条件。附生效期限或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到来时生效。 一、不同附期限合同效力如何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其作用与附条件合同中的生效条件相当。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生效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则失效。 二、合同特殊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特殊生效条件是指: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间届至时生效;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合同,办理批准手续后生效。 三、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呢 合同生效条件有: 1、当事人签订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2、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