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有两种:分别是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口头租赁合同有效性吗 (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 (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 (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 三、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什么 终止租赁合同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种: 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长的期限后,租赁合同可以终止,从而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2、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到期,但发生法定或者约定的事情,双方或者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消除; 3、租赁物的损失和损坏,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原因而灭失,损坏的,承租人对此损坏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而损坏、损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的,应当对承租人的债务不履行责任,并赔偿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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