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受到保障是律师的职责之一。在我国,有关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管理条例》等。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律师应当在以下方面为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保障人身安全权: 1. 在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时,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会见过程中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2. 律师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羁押过程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促使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律师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如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拘留所应当加强对拘留人员的监管,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自伤、他伤和逃脱事件的发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律师在依法行使职业职责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协助,保障律师和当事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