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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什么意思
释义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不能参加办案。
    一、见证人指什么
    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实施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二、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因为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或者鉴定人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哪些方面
    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的方面有:
    1、可以申请回避的三种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申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形式。
    3、申请回避的方式包括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是指法官存在回避的情形时,自己主动提出回避,即不参与或退出对案件的审理。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发现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法官又不主动提出,当事人自行申请主审法官进行回避。
    4、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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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