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1、申请: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 2、填写申请表格,不得委托他人; 3、公证处受理审查,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婚前财产结婚时怎么处理: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结婚后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综上所述,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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