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两者都是处于合同成立状态,但是两者并非相同。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定的情形不同。 第二、效力的性质不同。 第三、法律意义不同。 第四、决定的因素不同。 第五、处理的方式不同。 第六、结案方式不同。 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可以从两罪的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表现,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这几个方面来看。首先,两者的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人身权利,又危害财产权利,后者是单一客体,即财产权利;其次,两者的客观要件表现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后者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 二、什么是同居什么是事实婚姻两者的区别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以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不一样,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三、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在哪里?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5、两者处理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6、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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