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二)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二)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