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掉的公司名称怎样可以重新再使用 |
释义 | 注销掉的公司名称重新再使用的途径为正常情形下注销满一年以后,被工商局吊销的,需要三年之后按照公司注销前的公司名称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1、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3、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4、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5、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6、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7、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8、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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