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
释义 | 在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另一方也是要共同承担的。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分居期间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要根据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相反,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应当怎么分担 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三、分居期间个人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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