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是指依法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非法律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一)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 (二)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非法人组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四)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该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该组织的债务时,其成员或投资者须以个人拥有的财产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什么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包括名称权、名称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 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 法人企业: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从权限上来看: 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和地位、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