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因施工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1、因施工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同情况赔偿如下: (1)阻碍施工单位施工造成损失的,由阻碍施工一方进行赔偿,一般依据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赔偿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2)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由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赔偿受害人受损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程施工索赔包含哪些环节 工程施工索赔包含: 1、提出索赔意向书; 2、做好同期记录,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 3、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