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条件? |
| 释义 | 办理房产证首先了解房产证的提交条件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 3、不动产发票; 4、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6、房屋平面图1张,加盖开发商公章并注明房号; 7、售房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如已进行预售备案的,还需提交合同备案回执单。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情况有: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修正)》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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